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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德安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
根据县委统一部署,2020年12月4日至2021年1月17日,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德安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。2月8日,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。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,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。
一、关于“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”方面的问题
整改情况:涉及4个具体问题,完成整改4个。
整改措施:一是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,已于2020年完成扫黑除恶工作任务,达到两个100%,即涉黑恶案件结案率100%,断血清财100%,并及时发出了涉黑恶案件的司法建议书。严格落实县委、县政法委重大事项报告制度,应报尽报,并书面汇报。二是制定了《德安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若干措施(试行)》《案件归档评查办法》《德安县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繁简分流与速裁、简案快审操作规程的若干规定(试行)》等制度,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。三是制定了《德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方案》,根据要求在招录时配齐人民陪审员。同时根据两个“一站式”建设要求,为黄桶法庭配备一名安保人员,并配齐安检仪、安检门、金属扫描仪、防爆盾牌、钢叉、钢头盔等防护措施。四是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,制定了《德安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机制》《德安县人民法院宣传舆论工作实施意见管理制度与规章制度》等规范性制度。
二、关于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‘两个责任’不到位”方面的问题
整改情况:涉及4个具体问题,完成整改3个。
整改措施:一是组织全部执行干警对案件进行梳理,针对各具体案件制定整改落实措施;设立导诉员岗位,引导当事人使用自助服务终端。二是制定印发了《德安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度绩效管理考评方案》,将违纪情况、工作纪律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;同时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及书面通知等形式,对全院干警进行提醒、警示。三是制定、更新了《德安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若干措施(试行)》《德安县人民法院案件归档评查办法》《德安县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繁简分流与速裁、简案快审操作规程的若干规定(试行)》《德安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方案》《德安县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》《德安县人民法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》等系列管理制度,加强法院内部管理。四是按照省高院下发《关于印发执行款“一案一账户”系统管理的规定(试行)的通知》文件执行案款管理工作;购买社会服务开展固定资产清查,目前正在清查处理中。
三、关于“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”方面的问题
整改情况:涉及4个具体问题,完成整改3个。
整改措施:一是加大党组履责力度,今年以来,根据上级法院要求开展了政治及业务培训六次;于2021年2月完成老员工宿舍楼的水网改造,及时收齐单位门面租金。二是开展考勤随机暗访、考勤通报,并将考勤情况纳入2021年度绩效考核范围。三是严格执行“三重一大”事项要求,对一次性超过5000元的开支均上报院党组会讨论研究。四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,印发了《德安县人民法院2021年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》,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;县委组织部于5月7日正式批复同意成立德安法院法庭党支部,完成了基层法庭党支部建设。
四、关于“针对市委巡察组提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”的问题
整改情况:涉及1个具体问题,完成整改1个。
整改措施:于县委巡察期间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,有序开展评查工作,并于2021年2月25日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。
中共德安县人民法院党组
2021年8月9日